醋酸纤维的历史资料里,cellulose acetate既可能指材料,也可能出现在纤维和纱线的产品叙述中。Plastics Hall of Fame由Chad Peterson署名的Camille E. Dreyfus传记,同时列出纤维、漆和模塑材料。若只摘出一个年份,再把这些对象全部归成纺织纱线,就会抹去传记本来保留的产品区别。[1]

这份传记首先把Camille和Henri列为共同研究者,记载两人在瑞士Basel受教育,分别于一九〇一年和一九〇四年取得博士学位。它随后把一九〇八年的工作写作醋酸纤维素薄膜与纤维生产过程的开发。这是开发工作的记录;后文关于哪些物品已经商业生产,另有具体年份与对象。[1]

到一九一〇年,文中列出的商业制品是薄膜、梳妆用品和其他模塑物。一九一三年,兄弟二人在Basel开设工厂,并向法国、德国的赛璐珞行业及电影公司销售产品。这一段的客户与制品类别都指向当时的材料用途,尚不能仅凭企业已经有工厂,就说英国的醋酸纱线也在同一年开始商业生产。[1]

传记接着记述,第一次世界大战打断了兄弟二人的商业纤维开发。一九一九年,他们恢复推动醋酸纤维商业化;一九二一年,British Celanese开始商业制造醋酸纤维,文中也单列该年的醋酸纱线商业生产。这里的“恢复”与“开始生产”对应不同阶段:前者是研发与商业化努力重启,后者才落实到文中具名的纤维和纱线产品。[1]

美国部分又换了一条机构线索。Camille推动在纽约成立American Cellulose & Chemical Manufacturing Company,简称Amcelle,并在Maryland州Cumberland建设工厂。传记记载该厂于一九二四年开始生产cellulose acetate。原文此处使用材料名称,本文也保留这个层级,不把它自动细化成某一种纱支、织物或终端服装。[1]

传记还记载,Dreyfus兄弟取得Celluloid Corporation的控制权益,并在一九二七年收购它;同一年公司改名为Celanese Corporation of America。加拿大部分则写到Celanese Canada在一九二六年成立,Amcelle持有多数股份;从一九二七年起,Drummondville工厂生产被称作“artificial silk”的醋酸纤维素产品。因此,一九二七年在文中既关联美国的公司变动,也关联加拿大的生产地点,不能只合并成一次没有地点的“Celanese成立”。[1]

人物分工与企业地理位置也值得一并保留。开篇的技术开发主体是两兄弟,后段则将美国消费用醋酸纤维素业务的经营归于Camille。传记最后记录Camille和Henri Dreyfus基金会于一九四六年成立,支持化学科学研究。这是晚于上述生产事件的机构记录,并非一九二一年纱线生产的企业名称。[1]

这条时间线依据的是该机构的历史传记,不是本文对各工厂档案的独立鉴定。薄膜和模塑物、商业纤维与纱线、具名公司及工厂分别落在原文的不同句子里。本文不据这段历史给出制造、染色、材料防火或投资建议,也不把旧称当成现行商标权结论。[1]

信息来源

本文基于上述公开资料整理,未使用来源页面的图片、视频或嵌入媒体。